保单资料:投保时间2006年03月11日,保单号码:C16138****,投保险种:***,投保金额:140000人民币,。
索赔时间:2006年10月13日,
索赔事宜:被保险人2003年07月23日因急性粒细胞白血病—M1型病死亡。
个人背景:ABC: 男,出生地:四川省营山县,出生于1968年01月17日,文化程度:初中,汉族,身高:165cm,体重:55kg。身份证号码:5**924196801179***,身份证地址:四川省**县七涧乡瓦窑村3组16号,一直在四川生活居住,家中电话:08**—8375***。
调查结果:
1、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目标人ABC一直在四川生活和居住,从未来过**,因此,我们相信被保险人(即真正的目标人)并非ABC,而是另有他人。对此,调查人员首先核实了目标人“ABC”的真实身份和实际的被保险人。
目标人哥哥——“EFD”(即此份保险的真正被保险人)
目标人哥哥:EFD,身份证号码:5**924196308119***,工作单位:**市胜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位:印刷部组长。
2、通过调查了解到EFD于1968年01月出生于四川省营山县,家中有一儿子名叫EFA,现已读大学,他原来有个老婆叫“唐大*”已患病死亡。在深圳工作期间,认识一名贵州籍女子何**并开始交往,后来EFD带着何**去江苏**时,一直与何**(她也在该厂打订部工作,任组长)以夫妻名义居住在公司宿舍,之后很少回四川老家。两人于2000年左右,生育一名男孩,名为:EFH,现跟随何**生活。EFD2002年拿着其弟弟“ABC”的身份证到广东省深圳市打工,随后在深圳新桥恒胜纸箱包装厂印刷部就职,2004年09月,EFD的亲戚李*在江苏省**市开办**市胜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2004年端午节左右,EFD到该公司工作,职务:印刷部组长,月收入1500元人民币。我们了解到,实际被保险人EFD以“ABC”的名义一直在深圳和江苏省**市工作、生活及交女朋友,据了解,他最初的主要目的是从四川至深圳开始工作时,由于工作工种的需要,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偏大,担心不被录用,即用其弟弟“ABC”的名字做了一个假身份证,并拿此证件入职,直至去**工作和生活中也是用这个名和工作生活,因此在**市,没有人清楚他真正的名字叫EFD,而其女朋友——何**直至EFD死亡前仍不清楚其真实姓名。)
实际关系图如下:
实际被保险人——EFD
(在**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实际患者,最后因患“白血病”死亡)。从四川出来后做了个名为“ABC”的假身份证并以此名义在深圳、**工作、生活,以及与张**的交往。最后其亲戚李*帮EFD以“ABC”名义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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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人——ABC
(事实上并非真正被保险人,他一直在四川生活,对EFD冒充其名义做了假身份证一事,他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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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公司调查员在通过全面调查检索在**市石牌医院门诊日志上查找到2006年03月09日的显示资料:ABC,男,40岁,牙龈出血20天,PCT(血小板)下降,*州或三院就诊13776318***。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查找到一份EFD住院病历资料
治疗用名:EFD 住院号:21835
个人情况:男,40岁, 出生地:四川省营山县。
联系电话:13913244***(*州全球通) 家属姓名:何**(夫妻);
工作单位及地址:**市巴城镇
住院时间:2006年03月09日—2006年03月20日
出院诊断: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M1型
注:此份病历显示的患者实际是“EFD”本人(亦是实际被保险人),并非目标人“ABC”,通过以下几点可以确定治疗的患者是即是EFD本人:
1、家属联系人“何**”与病人为夫妻关系,同目标人提供的**市第三人民医院2006年06月14日住院病历中医疗服务告之同意书上没有修改的何**(夫妻)完全相同;
2、 病历出生地“四川省营山县”与目标人户口资料相同;
3、 病历工作单位及地址“**市巴城镇”与目标人工作单位**市胜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所在城镇相同;
4、 病历中联系电话“13913244***”为目标人亲属李*在江苏*州申请的电话与目标人在**市第三人民医院(2006年05月06日、2006年06月07日、2006年06月14日)三次住院病历登记的联系电话完全相同;
5、 病历中的护理记录单上病人姓名登记为“ABC”,在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单上病人姓名处也明显更改姓名的情况。
注: 这个案件比较复杂, 投保人一直使用他哥哥的身份证在外务工, 也同时用了这个假名在保险公司投保, 经过我公司调查人员的抽丝剥茧终于发现了事件的真相, 并找到了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