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马*梅
投保日期:2005年8月16日投保重疾险15万,附加住院医疗2万;
索赔日期:2005年12月2日陕西省肿瘤医院首诊出‘甲状腺癌伴双锁上淋巴结转移 ’ 并住院化疗;
背景资料:女,未婚,1976生人,哈尔滨理工大学设备工程与管理本科,老家住址:西安市临潼县油槐乡**村,深圳住址:深圳市罗湖区市府**小区10栋102室,工作于深圳市会议展览业协会,职务:文员,地址:深圳市高交会
案件分析:
1、2005年8月16日投保,同年12月2日在老家诊断为‘甲状腺癌’,时间太断,有重大带病投保嫌疑;
2、目标人一直在深圳工作生活,可资料显示目标人首诊地却为老家,此点于常理不符;
3、目标人告知首诊时间为2005年12月2日,这个时间并非节假日,一般单位都是在正常上班,为何目标人在这个时候回到老家,并正好在这个时候就诊?此点非常可疑;
3、‘甲状腺癌伴双锁上淋巴结转移 ’并非急性病症,通过病理推定,不排除在过往就已有症状体现;
调查情况:
1、 我调查员通过目标人陕西老家调查了解,目标人一直在深圳工作生活,平时很少回陕西;
2、 目标人在陕西从首次就诊到手术治疗,中间相隔很断,与正常病人就诊过程不同;
3、 周围邻居告知,目标人在深圳就已经生病,回到陕西治疗是因为考虑家人方便照顾,并且治疗费用比深圳便宜;
4、 深圳最终查询到目标人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B超检查,并诊断为‘甲状腺两侧叶内甲状腺癌合并广泛钙化。双侧上、中、下颈部多发淋巴结转移’,检查时间为2005年8月7日,而买保是在2005年8月19日。
注: 目前国内医院的非实名登记制度给保险调查带来很大困难, 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都存在病人个人信息不清楚导致身份无法确认的问题。